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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司法局 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问题出具法律 意见。本所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股份"或"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