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 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 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 1 名。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