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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0020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023Haite(002023)2025-04-23 15:3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