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0020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