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30025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静)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静) 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金信 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勤勉地履 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李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8 年,重庆交通学院学士、中 国矿业大学(北京)硕士,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曾任职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中心主任、审计与内控部经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