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002524) - 重大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草案)
重大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 公司重大交易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提高重大交易管理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交易"是指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 型的事项:(一)购买资产;(二)出售资产;(三)重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对子公司投资等);(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五)提供担保(含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等);(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 业务;(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十)转让或者受让 研发项目;(十一)签订许可协议;(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 认缴出资权利等);(十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下列类型的事项(简称"日常交易")不属于重 大交易:(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二)接受劳务;(三)出售产品、商 品;(四)提供劳务;(五)工程承包;(六)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资产置换中涉及上述日常交易规定交易的,适用重大交易的规定。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