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00121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利)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利)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 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 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6 次,本人按时出席了8次公司董事会,出席了6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听取公司经营团队对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所做的陈述和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