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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00121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夏富彪)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夏富彪)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4年10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2次;未 1 召开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不 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亦不存在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任职期内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同时, 通过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审计、人才选拔等工作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