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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00121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刘泽荣)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泽荣)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 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会议共召集8次,共计召开股东大 会6次,本人按时出席了8次公司董事会,出席了6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 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 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