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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002841CVTE(002841)2025-04-23 15:3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即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 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