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舆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