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3015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