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民生健康(3015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与公司业绩规模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结合;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事项,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事项。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