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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301507)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最大化利用闲置资金。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额 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授权额度。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