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辽宁何氏眼科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积极 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4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 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