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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300434)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承办公司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不得干预 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