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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3004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并监督执行;审定公司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 行,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