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30104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许迎丰先生、张楚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许迎丰先生、张楚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