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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0026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002606DALIAN INSULATOR(002606)2025-04-24 10:52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 市规则》")以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