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3010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4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邵 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 3 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