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00265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理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总经理领导下,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会议是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落 实董事会决定的方案;负责拟定由董事会决定的提案;负责处置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 产经营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1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 进取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