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0026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 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 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规定,不履 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按本制度规定追究其 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知情人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