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西焦化(600740)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00740SCC(600740)2025-04-24 12:30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相关规定, 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选聘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现将 2024 年度对利安达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利安达按照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执业规 范,指派审计项目组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进点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预审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开展存货监盘、固定资产监 盘工作;2025 年 1 月 2 日进点正式开展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报告审计工作,并按照整体时间计划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