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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鉴证报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401261001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bgov.cn)"进行查局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_lgov.cn) 进行查测 2017-02-24 1 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4012610015号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 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日丰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