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60318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 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本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