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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603080) -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新疆 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 会直接报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