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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职责权限, 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英杰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的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办公室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 会议的召集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得知该等情形之日起的十日内召开临 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