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68860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