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科技(600228) - 返利网数字科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则,和《返利网数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含独立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度时, 适用本实施细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 以上、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选举董事(独立 董事),并按有关规定计票并披露。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有 表决权的每一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 票选举数名候选人,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与拟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其合法拥 有选举董事的投票权总数。 1、若该股东的投票权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则按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 权计算; 公司在确定董事候选人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征求公司前 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