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3004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 偿责任; (五)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及其下属分公 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其内容主要为: (一)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