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 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美芬,2007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立信执 业,2024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1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陶文女,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为 0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利刚,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