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300241)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 国华先生、肖桂辉女士、朱玉岭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于国华先生、肖桂辉女士、朱玉岭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