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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达装备(301186)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502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或"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 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超达装备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