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00003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以及国资委相关要 求(以下统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桑达股份"或"公司")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制度和评价要 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内部控制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桑达股份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桑达股份董事会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按照"强内控、防风险、 促合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成立内部控制评价 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