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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688229)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88229Bonree(688229)2025-04-25 10:5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外部审计 的沟通及对其进行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 善,以及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此外,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