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688229)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 会负责,维护公司、股东和职工的利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 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有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 事。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