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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605018) - 长华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久琴)
605018CH AUTO(605018)2025-04-25 10:59

本人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 2024 年 4 月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选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 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 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以审慎的态度发表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