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605018) - 长华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红枫-届满离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 年 4 月,本人因任职到期,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时离任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提 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将截止 2024 年 4 月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范红枫先生: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浙江省慈溪市司法局办公室文书、浙江省慈溪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上林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律所主任,现任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慈溪市律谐商事调解中心董事长。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