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佳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激文
附件 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the s 关规定 :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激文为宁波 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富传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