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船(邯郸)派瑞特 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 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的 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 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 简称"领导工作组"),负责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资金风险的 防范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 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任常务副 组长,领导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纪检审计部、董事 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 和处置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对财务公司业务的日常 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工作组反映情况,以便领导 工作组按本预案防范和处置风险。对于金融业务风险,任何 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 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