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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 - 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传直 Fax: 027-85424329 关于河南豫光余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100798 号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股份")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目止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 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豫光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