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688416)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41-4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 AN041-4号 致: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或"公司")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已为恒烁股份本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