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68828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本鉴证报告仅供敏芯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敏芯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敏芯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天健审〔2025〕7170 号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