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 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 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不得延迟披露信息,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