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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 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安广实 范永明 张 浩 2025 年 4 月 24 日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