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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发展(600367) - 红星发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600367GZRS(600367)2025-04-25 12:49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 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 开临时会议。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