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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发展(600367) - 红星发展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600367GZRS(600367)2025-04-25 12:49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贵州红星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