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制度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 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战略委员会因委员 辞职、免职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在改选的委员就任前, 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