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