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600736) - 苏州高新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六)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认定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 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 ...